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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作者:下一世不相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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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曦,快点起床了,一会上学快迟到了”。叶云曦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慢慢的翻身坐起来,印入眼帘的是泥地的地板,泥砖的墙,黑瓦的屋顶,灰白的蚊帐,有点年代的硬棉被。这是哪儿呀?这环境怎么该死的熟悉呢?

    还有自己不是被歹徒杀死了吗?怎么来到这里了。她想起自己失去意识之前胸口被插了一把大尖刀,下意识的低下头检查自己的身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是自己的身体吗?怎么只有十几岁的样子?她一脸懵逼的看着自己的身躯跟手脚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曦,你怎么还傻坐着呀?今天是星期一该去学校读书了”。一个年轻的衣着朴素女人走了进来对着床上的叶云曦喊到。咦,这个大姐是谁呀?怎么看起来这么像年轻版的妈妈?看着眼前长得酷似妈妈的年轻女人,叶云曦更惊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来给我解释一下呀?

    为什么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熟悉?等等,难道我像重生中的女主角一样也重生了?回到我少年的时候?忽然她脑中灵光一现,闪过了这个念头。她看看了看眼前的场景,又看了看眼前的妈妈终于接受了事实!

    “发什么呆呢”太阳都要晒屁股了?”这孩子怎么越来越懒了?都这个点了还睡不醒?看着床上坐着发呆的叶云曦,宋小兰无奈的的摇了摇头,再次提醒了她一句后就出去忙活了!

    而此时的叶云曦还陷入震惊中,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思绪纷乱。原本她以为自己死定了,再也见不到的亲人了。没想到老天爷会以这种形式让他们在这里再相见,只是如果自己在21世纪死亡的消息被自己的亲人跟浩辰知道又得伤心悲痛很久了。浩宸,你一定想不到这一次的分离竟然会变成永恒的不相见吧?

    想到他,她的唇边漾一抹甜甜的笑意。两辈子她都不会忘记那个把她捧在手掌心疼着的男人。如果她的生命中没有了他的存在的话那么一定不会完美!还好老天待她不薄,又给了她一次重活的机会,这一世她还要找到他跟他在一起,哪怕这一世的他甚至还不知道她的存在。但她有信心这辈子还能做他最爱的女人!

    这一辈子她一定要好好的,漂亮的再活一次,把上辈子的缺憾一并的修正,轰轰烈烈的活一场才不枉老天赐给她重活的机会!恋人可以再找回来,父母可以更早的孝敬他们。还能利用上辈子的先知好好的建立自己属于的事业。把前世所有欺负过她的渣渣都踩在脚底下,这样的人生才圆满!

    想通之后她下了床,穿好衣服就走出房间出去洗漱了。叶云曦住的老家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村庄,山高水秀,一座座巍峨的大山直通天顶,连成一排排的给人一种巍峨高耸的气势!

    在村庄的村口有一口大水井,井水是地下活泉水。井水时涨时降,涨的时候漫过青石板很高,降的时候甚至可以见底。对于这种神奇的现象村里人说是龙翻身。井水很清澈透明。还能看清井底的青草跟小鱼。捧一口喝还有一种清甜的味道。还冬暖夏凉,冬天的时候水面上还会冐热气,特别的神奇。

    井面覆盖面积大约有差不多25平方米,周围铺满了青石板,被分成三个区域,一个取水喝,一个洗菜,一个洗衣服。供村里的人们这这里洗菜,洗衣服,早上的时候这里特别的热闹,大家都聚在这里洗衣服。一边洗衣服一边聊天。

    叶云曦的家就在这口井的旁边,取水用水都非常的方便。他们洗漱神马的都是到那口井边去的。叶云曦随便挑了一根牙刷挤了点牙膏在上面,拿了一条洗脸巾搭到肩上就到井边洗漱了。

    来到井边,她挑了一个靠角井水比较干净的地方低下头准备用手捧水漱口的时候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的时候呆了一下,水里倒影的人大概十七岁的年纪,鹅蛋型的小脸只有巴掌大,柳叶眉,丹凤眼,琼鼻挺直,菱形小嘴很有个性。就是皮肤比较黑黄,头发短而凌乱硬生生的把原本漂亮清秀的五官变得平淡无奇。

    看到水中的自己,想起上辈子中学时代的自己的确就是这个邋遢慵懒样子的,她不仅嫌弃的吐了一下舌头,这个样子就算是打包送给浩宸,他估计也不会要!小不爽的起一捧水润了一下口,接着开始刷牙。

    早上的大井边总是很热闹的,村里的一些三姑六婆,大妈大婶的都是赶早洗完衣服吃了早餐就去干农活,一堆女人凑在一起免不了就是七嘴八舌的话家常,顺便说说别人的闲话打发时间。

    “嗳,你们发现没有?这段时间后山发现有鬼鬼祟祟的陌生人出现,总是在这周边一带的大山里转悠,也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宝贝?听说身上还带着家伙,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可吓人了”?一个大妈神神秘秘的对正在洗衣服的一众妇女说到,脸上还带着一副宝宝好怕的搞笑表情。

    “是呀是呀,”我也听我家汉子说了,听说有五六个呢?一大婶应到“该不会后山有宝让他们发现了吧?然后过来找的?”旁边的一位年轻妇女接口。“可能吗,我都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那后山也天天跑,要是有宝物早发财了。说不定人家来这里是想包后山的山林种树也不一定,以前不也有人承包过吗?”一位较年长的妇女说到。

    “你脑子秀逗了吧?来承包土地的身上会带着家伙?不找村长谈话鬼鬼祟祟的到处瞎转悠?你可长点心吧你,别等人家把你卖你还乐呵呵的给人家数钱。告诉你,你要是遇见了他们给我躲远点,别到时候暴尸荒野无人给你收尸。”在另一边洗菜的男人横瞪了自家女人一眼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那妇女见自家的男人发怒了讪讪的闭了嘴不在说话!

    叶云曦听了这些话刷牙的动作顿了顿,她始终觉得有哪里不对劲,这种事情好像在她上辈子的时候没发生过呀?难道因为她的重生,历史的轨迹就开始发生了变化了吗?她没有时间听下去了,匆匆的洗漱完就往家走准备回去吃早饭了。

    “老姐,你怎么这么磨磨蹭蹭的?我不等你,先走了,都快8点了,等会你自己走路去哦!”弟弟叶凌翰对她喊到。

    叶云曦家里有四口人,爸爸叶志伟,妈妈宁小兰,弟弟叶凌翰。加上她。现在两姐弟都在同一所中学读书!“你自己先去,一会我走路去”。听到老姐的回答,叶凌翰不厚道的骑着自行车跑路了。十六岁的年纪正是青春萌动的时候,搭自己的老姐多杀风景?一个人还能有机会撩一下妹!

    看到拿起书包溜得飞快的叶凌翰,叶云曦不禁翻了一下白眼,对于他那点小心思自己哪有不知道的?找了一把梳子梳了一下蓬乱的头发,对着镜子照了照,嗯,这下顺眼一点了。

    梳好头发,拿一个大碗口瓷碗去乘饭,揭开坑坑洼洼的锅盖呈现在眼前的是夹杂着芋头红薯的米饭,就知道是这种饭。叶云曦眉头微不可见的皱了皱,她好讨厌吃红薯呀,不是她挑,明知道红薯是个好东西,可是她就是不喜欢吃,一吃就反胃。

    随便的舀了一勺杂粮饭,揭开盖菜的竹制罩子一盘黑乎乎的萝卜干躺在正中央,见此情景,叶云曦的心里简直就开始下起了大雨,呜呜,萝卜干,老娘最讨厌吃的东西好吗?在心里给自己的胃默哀三分中后,叶云曦无可奈何的强行逼自己吃下那一碗在她看来是猪食的饭菜,背上书包就默默的上学去!

    上学的路有两条,一条泥石路,绕弯比较远需要走大半个时辰的路程。不过骑自行车就比较快,但是叶云曦家就只有一辆自行车,还是老爸咬牙省下买猪仔的钱买来给他姐弟俩读书用的,不过也只能姐弟两共坐一辆!还有一条是山路,走山路比较近。笔直的翻过了后背山就是学校了。走山路就是比较累,因为爬山多嘛!没有车的叶云曦也只能辛苦一点抄近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