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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话:京城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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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话:京城的姑娘

    云海之上,万里晴空。

    因为在平流层,所以天空蓝的像一块美丽的蓝宝石。

    而在平流层之顶接近中间层的地方,一架机体充程线型的黑色飞机一闪而过,像武士刀划破湖水一般在天空留下一道白痕,转瞬消失在天边。

    在现在最快的超高速飞机能达到02马赫,即两倍声速。

    而神之手也能造出类似速度的战斗机,型号为free-2000。但为了舒适,神之手又研发了free-3000式轰炸机,降低了速度,增加了舒适感,必要时能达到将近一倍声速,而且能载很多人。

    此时在free-3000上,穿着一身劲装的曹轶透过机舱看向外面翻滚的云层,心思神往。

    “怎么样?这个飞机跟你集团的飞机相比那个比较牛?”小南从驾驶舱走出来,举他穿着一身修身的黑色西装,内里穿着纯白色衬衫,显得十分正式。他随手取了一杯香槟,放在曹轶面前。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神之手的飞机的确比我们公司的飞机在技术上要好一点。”曹轶看着面前被子里的香槟,气泡垂直于机舱地部,而香槟表面不泛出一丝涟漪。

    在这么快的飞机里,连一丝震动都没有,难怪曹轶甘拜下风了。

    “嘿嘿。”小南也看向窗外,“第一次坐飞机时,我正好坐在窗户边缘,看着云海翻滚,说不出的畅快。从此我就特别喜欢坐飞机。”

    “是吗?你这爱好真独特。”曹轶轻轻吸了口香槟,“你也是向往自由的人啊。”

    “是啊,之前没钱的时候啊,就想着拼命往上爬。但当到了最顶层的时候却发现牵制自己的责任太多了,原本的自由早就没了。”小南笑了笑,道。

    “这可不是你这个年纪所说的话,你今年不才就二十四岁?和我年纪差不多,我就想一直爬一直爬。人啊,对于权与钱的欲望是永不止休的。”

    “难怪你继承贪婪而不是暴怒,果不其然啊。”小南摇摇头,走到坐在另一边,擦拭着紫色长剑的张茗。

    “小南先生,”看着小南走来,张茗将一旁的档案袋递给小南。

    “守护炎黄,真是辛苦你们苍倾之眼了。”小南接过档案袋,看着表面的楷体中文,心绪万千。

    他其实是和李秉云见过的,在他已成为原罪之后,刚刚接手神之手。

    那次是突发事故,一个舞会被反政府人员所占领,当时情况十分严峻,场面濒临失控。

    当场面开始失控,他准备抄起一个酒瓶子砸晕旁边的那个拿着冲锋枪的人,然后抢过他的枪时,忽然窗户破碎,一行人闯进来,几个呼吸间就控制了场合。而那时李秉云就在其中。

    后来,在人们都纷纷离开时。而处于人群深处的小南,一个不经意的回头却看到李秉云,在拥抱一个少女。

    这个少女小南是认识的,是某个大集团的千金。

    难不成有一腿?

    小南苦笑,翻开档案。这些东西原本是sss级别的保密文件,但在薛澈渊和张茗的双重催眠下即使那些军方老家伙们再心思缜密也得乖乖说出将其藏在了哪里。

    许久后,小南才看完,然后长出一口气,“有人居然想在魔界开采赤土,真是疯了!”

    “炙土?”张茗疑问。

    “一种易爆物质。”小南苦恼的揉了揉头“用它造出的炸药,爆炸时能够强行分裂原子,造成原子弹那样的毁灭。馨元瞳博士曾去一个神秘爆炸现场那里取样,收集了零点三毫克的炙土,然后引起的爆炸将一个实验室炸毁。”

    张茗咽了口口水,“太恐怖了。”

    “恐怕这是为了新型武器的开发,所以各国都争着抢着开发空间技术,能去那里开采资源。”小南起身看着机舱,“李秉云恐怕就是因此得知魔界的事情,从而导致李秉云为了他未知的目的不惜一切前去魔界。”

    身着白裙的馨元玲正和御井优亚在谈着什么,金钻高跟鞋有节奏地敲打着地面。

    自从解开心结后她的实力一天天增长,不到一个周实力就逼近庞超了。

    任源和贾似玉坐在一个摆满酒的桌子边,高谈阔论着什么。

    薛澈渊静静地坐在角落,睡着了。

    而庞超坐在窗边,抚摸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着云海翻滚。

    小南转身回驾驶舱,他从驾驶舱的座位底下搬出个箱子来,将其打开。

    箱子里装得是一把霜白色的手枪。

    “朗基努斯。”小南抚摸着这一把枪,眼神浮现出淡淡的杀意。

    机身微微的颤抖一下,轰炸机已经停在了阿勒山清理出的停机场来。

    小南把朗基努斯插在大腿边的枪套上,打开舱门,七宗罪们或收起长剑,或给枪装好子弹。

    “我们走!”

    众人离开后,轰炸机没有离开,反而是从机体上不断翻出武器炮统来,阻击一切从面前山洞中走出来的,不是七宗罪的人,或者是魔。

    山洞不长,走了片刻就到了一片开阔的地方。

    这是一片天然的溶洞,最诡异的是,在一块墙壁上,有一道缝隙,里面一片漆黑。

    “开门。”

    小南手指向缝隙,忽然缝隙光芒万丈,小南笑笑,道,“都准备好了吗?”

    “不要搞得太严肃了,我们就是去群殴个人,就像我们高中那样。”任源道。

    “是啊,”小南朝着任源一笑,“那么,我们一起给那混蛋点颜色看看。”

    说完,小南又自嘲道,“好中二啊。”

    溶洞中回响起笑声,乳白色的光芒,包围了他们。

    当光芒散去时,又恢复了死寂。

    意识微微有些模糊,曹轶按了按自己的脑袋。

    耳旁传来打鼓声,忽远忽近,如梦似幻。

    不知何时曹轶感觉到自己坐在一把木椅上,淡淡的沉香浮在空气中,让人闻到后心神安定。

    曹轶先是身体一震,然后缓缓放松下来,身体依靠在椅子上,手指打着节拍。

    他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舞台,上面一男一女再唱着京剧。

    他坐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大厅里,大厅里有很多的桌子,桌子上摆着蜜三刀和龙井茶。

    很多人坐在桌子边,喝着龙井茶,兴致勃勃地看着京剧。

    曹轶随手拾起一块蜜三刀填入嘴里,感受着香甜的味道,眼神却目不转睛地看着舞台。

    准确的是,是舞台上的花旦。

    现在演的是鸿门宴,演项羽的那个男子身体魁梧,声线粗犷,充分地演绎出了霸王项羽的姿态来。

    而女子则清丽悠扬,翩翩舞剑,剑指云霄。

    曹轶足足听了半个小时,喝光了三壶龙井茶,吃了两碟蜜三刀,这一演才结束。

    曹轶起身,轻车熟路地穿过一个个桌子,和一个个大老板打完招呼,拐入走廊。

    走廊也是打扮地古色古香的,这里的材质都是由沉香木制成,踩在上边,嘎吱嘎吱作响。此时夕阳西下,金黄色的光芒透过窗外的树叶打在地板上,给微微变暗的走廊添加一抹动人的光晕,让人感觉这个地方充满了怀旧感,时间也仿佛停留在了某一时刻,永远凝结。

    曹轶一步一步走着,眼神少了几分犀利,多了几分孩童般的稚嫩。

    吱呀

    曹轶打开了木门,迎面看到的是挂在正对面墙壁上的京剧戏服。看样子它已经很有年代感了,边缘处都有些破碎,但还是被人擦得干干净净的,不沾一丝灰尘。

    这是曹轶妈妈留给曹轶的。曹轶妈妈是一名京剧演员,著名的。而曹轶从小就和妈妈一起生活在这里,本来按照曹轶妈妈的能力,足可以发展的更远。但曹轶妈妈没有这么做,而是缩在这一间小剧场里,一日复一日地唱歌,一日复一日地,等待。

    但她等待了二十五年,也没有等待到那个人。在她生命的最后二十五年中,她却培养出一个了不得的孩子来,京城首富曹轶。

    曹轶看着这件怀旧的戏服,眼睛不禁湿润了起来。

    他在小的时候,是个黑胖黑胖的小男孩,看着舞台上的妈妈,心想在将来的某一天也能在舞台上唱京剧。

    但他实在是五音不全,相反的,和他妈妈一起租一间四合院的另一位演员的女儿资质却很好,连曹轶妈妈也觉得日后这个小女孩一定很厉害。

    时间在幸福平淡中总是过的很快,转眼曹轶和小女孩就长成了少年和姑娘。

    两人关系十分亲密,就像是哥哥和妹妹。

    有一天,一家公司看中了女孩的资质,想让她去南方发展,她妈妈很支持她,于是她就去了南方。

    从此,在京城有多了一位想念的少年。

    孤独的少年啊,总是站在屋顶上,看着南方,那个不知在干什么的姑娘。

    很久之后,思念也被磨平。少年的思念早已逝去,反复沉浮在酒肉如林的花花世界中,不知不觉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公司。然后公司不断壮大,不断壮大。

    又有一天,他像小时候一样坐在剧院里,现在这里已经是他的资产。他听着,那久违的歌声。

    他思念的姑娘,在许多年之后,又回到了这个让人怀念的地方。

    后来,有一场火,一场大火,一场特别大的火,烧光了少年的过去,也烧光了少年的心。

    有人抱住了他,轻轻说,“小轶,不哭。”

    “可是有些人,走了,妈妈是,你也是。”曹轶抱紧了怀中不存在的那位姑娘,声音颤抖。

    “大火能焚烧毁灭,能抹去世间的一切,却焚烧不了人的记忆,而人的记忆累积起来,就成了时间,小轶,这么长时间你都沉浸在这一段时间里啊。”

    “所以,请不要离开我,哪怕这是幻觉,是恶魔的力量,但这一次,让我和你一起吧。”曹轶道。

    “正因为我离开了,你才要更好地活下去,连同我的一起。”即使看不到脸,曹轶都能看到那个属于他的姑娘在笑。

    “所以,你要完成你的责任,去吧,小轶!”

    在这一刹那,少女的容颜,在曹轶脑中化为光点消散。

    “啊,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摆脱我的幻觉?好不容易找到的寄主。”

    曹轶的身体中冒出幽蓝色的火焰,一个皮肤上布满黑色鳞片,浑身骨刺突出的生物从曹轶身体中分离而出,身上还缠绕着火焰。

    曹轶这才看到,其余七宗罪围在他周围,身上明显着有着被火焰燎灼过的痕迹。

    “嗯?你醒了?”小南的手指指着曹轶的额头,面色苍白,“太好了,刚刚你被逃亡的新一代懒惰附身了,攻击我们,差一点我们就要动手了。”

    “逃亡的。。。新一代懒惰?”曹轶问道。

    “是的,是继澈渊之后的懒惰。但这是魔界最后一名恶魔了。”小南遥遥的看着某个方向。

    在那里,一名中年男人。。。不能算是人了。他身躯狰狞,丝毫不像人类,脖颈上弥漫了密密麻麻的紫色鳞片,额头上生出两只大角,锋利地连周围的空间都慢慢地破碎,融合。

    而他身上穿着紫金色的铠甲。双肩,胸口,后心,左膝都有分别代表色欲,暴食,贪婪,暴怒,妒忌恶魔的雕像,背后有六扇羽翼,上面光华流转。

    而刚刚的那个,为薛澈渊之后的懒惰恶魔,竟化为流光被吸入铠甲之内。

    铠甲传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音,旋即在铠甲右膝处出现了属于懒惰的雕像。

    “厄运之铠。”

    男子睁开双眼,紫金色的竖瞳,看向远处的,这片空间中唯一的一群人类。

    “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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