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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太平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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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陌牵着马继续往内城走着,他也不知道哪里可以贩卖马匹,或者边关卖马有没有什么限制,反正他现在急需要钱。在现代的时候,苏陌的理财观念是有钱了更好,没有也无所谓,反正孤家寡人一个,即使挣不到钱起码没有性命之忧。而在这里,看着那些即将冻饿而死的人,苏陌心头竟然有了一种责任感,一种见死不能不救的责任感。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变得这么博爱了。

    按说内城应该比城墙周边好一些,毕竟就算在汉代,也是城中心的房产物价更高一些,可是在渔阳郡似乎不是这样,除了乞丐少了一些,内城凋敝程度丝毫不亚于初入城时看到的景象。

    在这深秋时节,酒肆应是最繁忙的时候,而街道两旁的酒肆大都空无一人,店小二闲坐在那里无所事事;医馆内,药童坐在火炉旁打盹,掌柜的则是不停的翻阅账本,敲打着算盘。医馆外,歪歪扭扭的躺着几个人,衣服上打满了补丁,草鞋已经见了底。他们不停的呻吟,看样子都是病的不轻,而对于他们,药馆掌柜完全是视若无睹。

    这时一个满头白发风烛残年的老大娘又骤然倒在了街边,苏陌赶紧上前,打算将她扶起,可是老太太身体发软,根本就站不起来。再摸老大娘的额头,直发烫。

    “大夫,快来救人啊!”苏陌朝着医馆内喊道。

    医馆掌柜头都没抬一下,一边敲算盘一边说道:“轻症五十钱,重症两百钱,医死医活,概不负责。”

    听掌柜这么说,苏陌当时就想进去打他一顿,可是搀扶着老大娘的手又不能放下。看来这医者仁心纯属扯淡,现代一些医院身上的毛病还真不是没有由来。

    “兄弟莫慌,让我来看看。”

    苏陌一扭头,只见六个人正站在他的身后,他们身背竹箧,像是道士模样。为首的一人长得孔武有力,手持木杖,身着长袍,正在观察老大娘的病状。

    “你们是大夫吗?”苏陌问道。

    为首的那人摇摇头道:“我等不是大夫,是天命!兄弟若信得过,我可为其医治。”

    这人虽出口狂妄,可苏陌也来不及多想,毕竟现在是救人要紧。

    只见那人放下竹箧,从里面拿出一个瓷碗,一节符纸。他先将碗放下倒满水,然后嘴里念念叨叨的说着什么,点燃符纸放入碗中,待火熄灭以后,就打算让老大娘喝下这碗浸有符纸的水。

    苏陌虽然没见过那些自称不用吃药就能治愈病人的“仙医”,可还是听过不少那种传闻的,人喝了病情不仅不会减轻,还会加重。

    “这位兄弟且慢,你给她喝的是什么东西?”苏陌制止道。

    “圣水,喝了即可痊愈。”

    “若是喝了病情加重怎么办?”苏陌问道。

    见苏陌质疑那人,他的随从们看苏陌的眼神都变得很不友善,好像看不上苏陌的“鼠目寸光”。

    那人笑了笑道:“这老妇人是兄弟的母亲吗?若是,我现在便收手,任她死活;若不是,我现在就要让她饮下圣水了。”

    见苏陌摇头,那人二话没说,把整整一碗水尽皆倒入老大娘的嘴中。过了没多一会,原本精神恍惚的老大娘竟然有了好转,气色逐渐恢复了正常,看的苏陌都有点不相信科学了。

    老大娘神智一恢复,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赶忙给那人磕头:“多谢大善人救命之恩,多谢大善人救命之恩。”

    那人也没去扶她,只是哈哈一笑,看了看苏陌道:“兄弟这下相信了吧?”接着对老大娘道:“你喝了圣水活命,可愿入我太平道教?”

    老大娘又磕了几个头道:“老妪年迈,难有作用,我愿让小儿入教,侍奉恩人。”

    那人笑了笑道:“很好。”

    医馆外病病殃殃的人见此景象,纷纷跪拜在地,乞求圣水以活命。

    苏陌知道了,这些人都是张角的手下,黄巾教众。现在他们四处施行恩惠,传播教义,拉拢队伍,看来是离起事不远了。

    东汉末年人民生活疾苦,肉体上的东西根本没办法实现,吃没吃的穿没穿的,情感只能寄托于宗教,而正是那时候开始,道教开始席卷全国。他们以黄老思想为理论基础,发展自己的教义。像什么太平道和五斗米道都是那时开始的。

    医馆外的人喝了圣水以后,竟然真的都好了,全都加入了太平道教。

    “兄弟与那老妇人非亲非故,却愿伸手相助,让我着实佩服啊!在下程远志,不知兄弟怎么称呼?”程远志对着苏陌拱手做了一揖道。

    苏陌回了一揖:“程兄过奖了,我叫苏陌。程兄一下救了那么多人,应该是我佩服你才对。”

    程远志听了哈哈大笑,满是得意的神态,看着苏陌道:“贤弟若愿入教,我程某愿意引介,像苏贤弟这样宅心仁厚的人才,正是我教需要的。”

    苏陌心里明白,本来没有强大宗族作为背景,在门阀观念横行的东汉,就是一介贱民。如果再加入这个注定要失败的宗教,成为人人喊打的黄巾贼,恐怕要更低人一等,连贱民都当不成了。

    “程兄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无才无德,又胸无大志,恐怕与贵教无缘了。”

    程远志听苏陌这么说,不禁冷笑一声:“贤弟可是错过了一个前程似锦的机会,不瞒贤弟说,这大汉江山虽然已经绵延四百年,可朝廷昏庸地方腐败,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改朝换代不远了!”

    苏陌呵呵一笑说道:“程兄说的我都知道,只是汉庭虽然腐败,尚有精兵百万,贸然行动必然失败。另外问程兄一句,明年可是甲子年?”

    “正是。”程远志道。

    苏陌点了点头道:“那就对了,提醒程兄一句,小心内奸。”

    程远志听了苏陌的话有些惊讶,好像苏陌知道他们要做什么,打算什么时候起事一样。

    “贤弟此话何意?”

    程远志心里嘀咕着,难道他们当中会有叛徒?他们的信徒都是受过恩惠的,并且已经对教义深信不疑。虽然人数众多,可都是可靠之人。

    苏陌只是有些看不惯程远志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他不久就能封侯拜相一样,觉得自己说的已经够多了,便笑了笑道:“程兄就当我在胡言乱语吧,我还有事要办,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待他们都各自走远了,程远志的侍从不屑道:“故弄玄虚的家伙,我们才是天命之子,他一个凡夫俗子知道什么。”

    程远志琢磨了一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此事需向大贤良师禀报。”

    苏陌在辗转了几条街道后,终于找到了马市,马市内随处都是马粪,气味十分难闻。不少牵着马的人在等待买主,大都是卖耕马的,就是那种身体粗壮能干农活的马匹,马主人叫价虽然有稍许差异,可大致还是相差不多的,大概都在五贯钱左右,也就是五千铢。

    以前苏陌的养父母经常会带回家一些五铢钱,有很多不同朝代的,因为从西汉到隋朝,用的都是这种货币。由于存世量太大,并没有多大的价值,一个也就能卖个几十元钱,所以苏陌有的都送朋友了。

    现在身上一个大子没有,苏陌倒十分怀念那些铢钱了。

    苏陌见那些马头上都插根草,明白这是行业规矩,但凡出卖的东西都要插点什么东西以示出卖,便随手在地上捡了跟草,给自己的马插上。可是该卖多少钱呢?那些耕马自然比不上自己的战马,而且是土生土长的草原战马,生生驮着自己走了几百里,自己都快颠散架了它却一点也不累。苏陌想了想,干脆在他们的价格上翻一倍吧,卖十贯钱,想想一万铢就是不错的数目。

    正在苏陌准备喊着叫卖的时候,只听一人道:“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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