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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漠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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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市,存在于荒漠中的集市。

    流动的商人要聚集在一起已是不易,天南海北的从异国他乡跋涉行商能聚在一起更是少有,在山清水秀资源丰富的中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风沙掩面凶险万分的沙漠?

    所以漠市开始的时间虽然固定在了每月最后一日,中苗边界的,异域他方的,每次最多也就二十多家,用一两个骆驼陀着,来去也方便。地上随意扯了一块破布,搭了一个小台,好一点就是大一点的泥黄帐篷了。

    既无十万人家,那市列珠玑户盈罗绮自然也就没了,市集中唯一的一个固定居所,也还是苗疆废弃的车马驿站改建而成,地方也大,也有茶水提供。但定然是极少有的大队车马顺路停留才用的上,其余时间是没有人去的,即便去了也只是歇歇脚。

    毕竟方寸大的地方,住不下多少人,也掩不住风沙,自然没有沙海明珠来的吸引人,更何况还有时而窜出穷凶极恶的沙寇。

    寇乃匪类,做的无非也是写些落草响马之类的活计。试想谁愿意辛辛苦苦不远千里送过来的货物,连铜板都没捞到一个,反而被打劫的连裤衩都没了?

    但这几片儿的沙寇倒是与旁不同,极少伤人性命,每年的三、六、九月也几乎不见踪影,许是怕将人都吓跑了,日后还靠什么生活呢?因此这几时聚集的商人也就最多,时间也稍长,六七日不等,偶尔还能出现些让人咂舌的奇货。

    只是一点,这商人一金贵起来,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人多时还好些,人少了便翻了倍。而那些一年只来两三次的大商队,更是得了大便宜,无论人多人少,都要高于市价,有恃无恐。

    不过若得了卖家同意,以物易物也无不可。

    时下正是九月底的大市,赶巧的好时候,若错过了这个时候,就只能再等半年才有这样的机会了。

    竞日孤鸣这日也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白色的漠装,宽大的丝绸长袍最是凉爽,风从领口袖间吹入,上下一窜就能把身上的汗液湿气一扫而光。史艳文也同他一样,连衣上用来遮蔽风沙的兜帽都未曾变过,只是那套衣服比起竞日孤鸣的要更透风一些。

    谁让竞日孤鸣身体要“弱”一些呢。

    竞日孤鸣右手上挂了四个金环,褪下额间的配饰,又格外带了一把弯刀——有备无患。他顺着小路来到凉亭,琉璃已经备好了羊皮水囊和钱袋等在那儿了,只是左看右看都不像还有其他人的样子。

    “史艳文呢?”竞日孤鸣挂好水囊和钱袋,“又被丫头缠住了?”

    “恩公早起就出去和丫头一起看骆驼了,”琉璃想了想,又疑惑的补充了一句,“他说他在‘草其’等候主人。”

    “草其……”竞日孤鸣眼中含笑,似赞叹,又似无奈,“哈,只有他和丫头?”

    “还派了几人跟着,但恩公似有察觉。”

    他自然能察觉,竞日孤鸣向外走着,“无妨,本也不是跟着他的,他定然明白,走吧。”

    “是。”

    庙外放了一匹白马,缰绳马鞍都收拾齐备,竞日孤鸣只略略看了一眼便不在意,那马四肢修长腿蹄轻捷,很是适合女孩子。

    “是他给你选的。”竞日孤鸣看了看天空,白云悠悠,风过无痕,是个出行的好日子,“丫头竟没抢去?”

    琉璃正摸着鬃毛,闻言微怔,“这匹马太老实了,她不喜欢。”原本她是想送给她的。

    竞日孤鸣穿的是薄靴,踏在地上的声音很轻,走在沙漠中也方便,偶有停顿也便不真切,听见回话也没有任何反应,只颧骨动了动,似乎无声叹了口气,“这马何时选的?”

    “辰时一刻,天还未亮便拉着恩公去了山下。”

    据现在一个多时辰,人不知已跑到了哪里,琉璃沉默一会儿,面色踌躇:“主人……”

    “去吧,”竞日孤鸣转向另一方,一抬手示意她不用跟着,“再不追上去,丫头就真不见踪影了,三日后我们才回来,出去的时候顺便通知剩下的人这几日可自行安排,不需固守此地。”

    “是。”

    琉璃抿了抿唇,纵身一跃上马,踏马扬鞭力道不轻,竞日孤鸣侧过头看着远去的女孩,二八年华,身形矫健,其飒爽英姿也已不输走踏江湖多年的女侠。

    蹄声渐远,竞日孤鸣又看了一会,转身离开。

    ……

    史艳文又看到了那两棵歪脖子白杨,一左一右的背靠着彼此,曾经直挺挺现在却弯曲的枝干被风沙侵蚀的仅剩半截,傲骨孤根也露出了风烛残年之态,衰败的厉害,走近了还能看到树上人为的断痕。

    传说中的白杨倒下后可三千年不腐,就不知这现实中的枯朽残木,何时会没了踪迹。

    史艳文靠着残木坐下,两匹骆驼就栓在不远处,驼峰间搭着珍贵的红狐裘子,趾高气扬的催着鼻息,驼铃作响,慵懒的原地踏步——跟他的主人一样。

    竞日孤鸣的随扈早带着丫头离开了,他们去的是相反方向,边境人多的小村庄,也不用骆驼,一两天的时间,老早就动身了,还带了一辆拉货的马车。

    有趣的是离开之前丫头给了他一个小锦囊,说是里面放了从琉璃那儿偷来的驱虫丹,他们这几日应该是要宿在绿洲的,沙漠里常有些有毒的虫子爬来爬去,若被蜱等虫子咬了,几个时辰便能要了人的命。

    这丫头也不知真傻假傻,琉璃的东西哪能那么容易偷到的。

    史艳文抬起手放在脑后,视线落在弯曲的枯枝上,长长的头发被藏在风衣里面,若是兜帽一盖上,除了颈间稍短的发丝,整个人便只露出半张脸了。

    啊,忘了,还有腰侧——一个月牙的空缺,刚好露出腹肌。

    大漠风情之奔放神秘,向来衣冠楚楚仪表堂堂的史君子果然还是有些难以适应,虽然这样是很透风……

    “唉……”

    深叹口气,史艳文无奈的紧了紧风衣,一斜眼却看见远处一个高大的男人步尘而来,同样的打扮在这人身上却不显山不露水的透出贵气和锋芒,最突出的证明就是那手腕上时而闪亮的手环。

    那人走的很从容,全然不见火热的细沙放在眼里,脚下踏的仿佛是正气山庄的青石板,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眼睛被日光一照越加明亮深邃。看起来英气挺拔,哪里还有平日的虚弱?

    虽然走近了还是史艳文还是听到了两声掩饰性的咳嗽声。

    史艳文不自在的垂了垂眼帘,起身牵了骆驼,递给竞日孤鸣一个一边道,“竞日先生早。”

    “不早了,”竞日孤鸣仍看着他,接过骆驼的同时顺手将腰间的弯刀解下递给史艳文,“大儒侠盛名在外,漠市来往的人大多也是好武之人,若不遮掩些,这几日恐不得安宁了。”

    短如匕首,刀柄镶玉,刀身是用最平常的皮革包裹,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较寻常刀剑要轻许多,史艳问犹疑的看着他,“这里有认识艳文的人?”

    “目前为止没有,但这种灰色地带,艳文初来乍到,很容易便成为不怀好意之人的目标,带着防身吧。”

    史艳文皱眉,就想将弯刀递回去,“如此,这刀还是先生带着更为合适。”

    “其实我本想带的,但,”竞日孤鸣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有史大君子相伴左右,还有在下出手的机会吗?”

    “……”明白了。

    史艳文眨眨眼,难怪今日一个护卫都没留下。

    但他还是觉得要劝诫一下,毕竟世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艳文会尽力而为,但智者千虑尚有一失,更何况艳文一介武夫——”

    竞日孤鸣却没再等他说完,上前两步径自替他将刀挎在了腰上,不偏不倚正好卡在月牙内侧的环扣上,也不在意那人微讶的眼神,“唉,艳文何必自谦,若昔日的中原领导只是一介武夫,苗疆又怎会损兵折将乃至战神都被策反回乡了?再说……”

    史艳文讪笑着退了一步,此刻方才惊觉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太近了,“再说什么?”

    “再说,”竞日孤鸣压下骆驼,一翻身跨了上去,抓牢了驼鞍,轻笑道:“在下的天运总不会比前任墨家矩子更差吧?”说着便在驼铃作响中向着沙漠离去。

    史艳文怔了怔,再次叹气,他实不知竞日孤鸣是哪儿来的自信。他骑上骆驼,手搭在驼峰上——反正这骆驼会自动跟着前面那匹的,不紧不慢的来到了竞日孤鸣身边,“既是隐居避世,先生定有化名吧?”

    竞日孤鸣转过头,看着他湖蓝色的双眸想了想道,“漠市距此尚有两个时辰的行程,长路漫漫,艳文不妨猜上一猜,就当消磨时间吧。”

    “先生不给个提示吗?”无头无尾的,叫他从何处猜得?

    “我已经给了。”

    史艳文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腰间的弯刀,很平常,正疑惑着,突然听见左边传来一声轻笑。史艳文略僵了一僵,一抬头果然那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他,若有似无的带了些期待,“如何?可猜出来了吗?”

    史艳文觉得沙漠温度不是一般的高,不然怎么才走的没一刻就觉得脸上烫烫的,“艳文实在猜不出来。”

    “那还是先别猜了,到时自然会知道的,”竞日孤鸣想了想收回眼光,又好整以暇的建议道,“不如艳文先为自己取一个。”

    这倒是早有准备,史艳文看着漫无边际的沙漠,前往苗疆这一路他本也用的化名,虽然遇见某些人的时候用处不大,“先生称我炎云即可。”

    “是人宠辱不惊者,任天边云卷云舒,艳文恰又如此古道热肠。”竞日孤鸣喃喃的道,刻意压低的声音带着温柔的笑意,轻飘飘的像羽毛一样扫过心上,“这名字很适合你,史炎云……”

    炎云,那景色也十分漂亮。

    被羽毛轻轻扫了一下什么感觉?

    史艳文不由自主的捏了捏衣服,转移了话题,“先生为何让我把头发藏起来?”

    竞日孤鸣挑眉,“其实你还可以将脸遮起来的。”

    史艳文自认自己的面貌还是看的过去的,“为何?”

    “恩……安全起见吧。”

    “?”

    “看杀卫玠啊。”

    “……”

    饶是史艳文多年风霜中奔波打拼累积出了超出常人的镇定自若也有些尴尬了,更何况他又不是什么话都能对答如流的神蛊温皇。

    所以如果他没理解错的话,他这是,被调戏了?

    “……先生真幽默。”

    “谬赞。”

    “……”

    昼伏宵行经大漠,云阴月黑风沙恶。

    大漠行走最该是日头方落温度极降之前。

    竞日孤鸣却偏挑了日头正盛的时辰行动,据说是因为夜晚太冷,而他似乎也很享受烈阳灼人的感觉,速度奇慢。史艳文担忧的提醒过几次,竞日孤鸣都推说自己身体异于常人,喜光好暖,史艳文便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能在刀光剑影中活下来的智者,总不能真的因为“病弱”而被阳光给晒死了。

    但这速度未免太慢,慢的连骆驼都有些急躁,或许是因为日光太刺眼,两匹骆驼都忍不住放着粗气。骆驼头小颈长,走起路来脖子就像大白鹅一样一伸一缩,一放粗气就忍不住高抬一下头,起伏的大,史艳文也不得不抓紧了驼鞍。

    同时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竞日孤鸣,确实很有耐心。

    倏尔风沙呼啸而过,吹起宽大的披风,史艳文伸手压了压兜帽,下意识眯了眼睛看向前方,竞日孤鸣身形未动,仿佛骑着骆驼的苦修活佛,微仰着头迎接风沙的侵袭,兜帽被风吹落也没在意,面上带着浅浅的微笑。

    史艳文又低头看了看地下,前方不深不浅的骆驼脚印连成了一条直线,往前是浩瀚无垠,往后也是平沙万里,他们走了一个多时辰,但这条线的方向却一直没有变过。他回头看了看,直线旁多出了另一条直线,那是史艳文座下骆驼留下的,两条直线或重合或远离,凌乱,却不孤单。

    但这条直线绵延不过十几米,再远就没了行迹,怪道说大漠难回头,这鬼漠的沙子似乎又比其他地方沙子流动的快些。

    既已不见来时路,回头反而让人更加不安。

    忽而又是轻风微停,史艳文知道,这是更大的风沙即将来临,石艳文正想把兜帽往下拉一拉遮住眼睛,抬起手却又落下,抓住驼鞍稍稍用力,催促着骆驼往前急走了几步。

    竞日孤鸣喜欢日光灼人的感觉,也喜欢风沙拂面的感觉,哪怕有时会被细沙刮伤皮肤也没关系,这样轻微的刺痛,总比无知无觉要舒坦许多。

    由此本来两个时辰的路程才会被他生生拖成四个时辰,而下属虽觉不妥,却从没人敢打扰他。所以当史艳文突然替他戴上帽子时,竞日孤鸣才会一时反应不过来,眼中的惊讶就那样赤裸裸的暴露在史艳文眼前。

    “……多谢”

    史艳文转过头看向一边,轻轻锤了一下自己的肩膀,“举手之劳而已,沙漠风大,先生也该小心。”

    掩饰性的动作,与他轻咳的含义差不多。

    竞日孤鸣眼神闪了闪,忽带了笑意道:“却是在下轻忽了,想是平日里养尊处优已成习惯,这几日,就麻烦艳……炎云多加照拂了。”

    史艳文转过头,蓝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竞日孤鸣还能从那双眼中清晰的看见自己的影子,没有沾染一丝尘埃,很是干净。

    “但这样下去没关系吗?“

    “什么?“

    “时间,”史艳文道,“过两个时辰便是太阳落山之时,再这样下去,还赶得上集市吗?”

    “恩,”竞日孤鸣眯了眯眼睛,好整以暇:“好像是赶不上了。”

    史艳文眼皮一跳。

    “……先生。”

    “而且方向也有所偏差。”

    “先生?“

    “所以我们今天就不去漠市了吧。“

    “……“史艳文看着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一时无语,“先生本就不打算今天去漠市吧。”

    “诶,炎云这语气可不像是疑问。”

    “……”

    恩……

    小弟直来直往的性子有时虽然难缠,但此刻看来却还是挺怀念的。

    史艳文面不改色的微微敛眉,从善如流,“那我们现在去哪?”

    “半月湾,休息一晚再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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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真是,家里人天天跟我耳边说别写了别写了费脑力体力小心身体……其实我真心没病倒那地步……啊,前段时间最绮《光阴礼赞》停了两个月,住了一个月医院一回家稿子没了灵感没了慢慢重新搜集资料,好不容易又有个灵感新cp竞史idea,虽然知道家里人担心,但是……不想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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