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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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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庆东很快就找到了吴金海,给他提了找猎手的事。

    吴金海听到陈庆要找猎手的时候,也很好奇,笑道:“庆东,要说以前的话,咱们这儿还真有个好猎手,就是我们村的王援朝。王援朝以前当过兵,后来退伍回来以后,就经常扛一把猎枪去老林子里打猎,没怎么空过手,还经常能逮到野猪、狍子等大物件,至于野鸡、野兔、野鸟之类的小东西,更是不在话下。”

    “这个王康美不仅枪法一流,他更绝的是挖坑、下套子的能力,那简直是一绝啊!像那些野猪啊、狍子啊之类的大物件,大多数都是他下套子拿下的。他煎的野猪肉片,同样也是一绝!当年我们两个经常一块喝酒呢,现在我想起来他的手艺,还留口水。”

    陈庆东没想到双山镇还有这样的强人,心里十分高兴!听吴金海的意思,那个王援朝跟吴金海应该是同龄人,现在应该是五十岁上下的年纪,也不算大,关键是他的经验丰富,如果他愿意出马当这个向导,另外再给他搭配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肯定就是绰绰有余了。

    “金海叔,这个援朝大叔现在在哪呢?”

    “援朝就住村东头的河边上。唉,说起来,援朝这个人也挺可怜,他年轻的时候娶过一个老婆,在他当兵的时候,他老婆得了感冒,却没有去治疗,而是硬撑着,还在大热天的去地里打农药,结果导致了中暑,昏倒在了棉花地里,农药撒了一身,中暑加中毒。那时候的棉花都已经长得高的很了,他家的地块又大,援朝他媳妇晕倒在了地中间,被棉花挡住了,过了一天,还有人现了她,结果她那时候已经死透了。”

    说到这儿,吴金海不禁十分惋惜的摇了摇头,又接着说道:“援朝在部队里接到这个信之后,就立刻赶回来家,把他媳妇给埋了,那以后不久,他就退伍回来了。援朝这个人性格很孤僻,也不喜欢跟人打交道,平时就种种地,没事的时候就去打打猎。我跟援朝是小学同学,还算是能聊得上来,所以他每次打到了什么好东西,还会喊我喝喝酒,跟别人,他是一概不相往来。”

    “援朝的媳妇死了以后,他后来也一直没有再续弦,一辈子就这么孤苦伶仃的过来了。后来还因为意气用事,犯了点事,蹲了几年监狱。后来放出来以后,差不多十六七年前吧,他在县城汽车站捡了一个孩子,是个弃婴,是个男孩,据说大家现那个男孩的时候,那个男孩看起来病怏怏的,快要不行了,也没人敢抱。援朝看见之后,就把他给抱走啦,给带他去县医院住院看病,花了不少钱,但是后来也确实看好了。现在他捡来的那个小子也长成大小伙子了,还长得人高马大的,十分精神!有了这个捡来的孩子,援朝也算是有了个养老送终的人。”

    听完吴金海对王援朝的描述,陈庆东对这个颇有些传奇色彩的王援朝十分的敬仰,这不但是一个打猎的高手,还是一个在人格上也挺让人钦佩的老人啊!

    “金海叔,咱们现在就去援朝叔家一趟怎么样?”陈庆东提议道。

    “行啊!咱们现在就去!”吴金海爽快的说道,“说起来,我也有一阵子没见过援朝了,还挺想他的!你等着,我去屋里提两瓶好酒给他带着,援朝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爱抽烟,爱喝酒!”

    陈庆东劝阻道:“金海叔,你别去提了,我去路上的代销点买点烟酒。你这次是去帮我办事,怎么还能从你家提酒?”

    吴金海瞪了一眼陈庆东,嗔道:“你小子,跟我还客气什么!要是再这么跟我客气,我可不带你去找援朝了,你自己去找他。不过,我觉得要是没有我领着,以援朝那古怪的脾气,他愿不愿意跟你聊还不一定!”

    陈庆东笑道:“金海叔,你可别生气,那从你家拿酒成了吧?”

    “这还差不多!”吴金海笑道,然后又解释一般的说道,“庆东,虽然你是副镇长,我是村支书,在级别上来说,我是你的下属,不过,我可是把你当成我的子侄来看待的。到了我这儿,你就跟到了自己家一样,一客气,那可就见外了!”

    陈庆东笑道:“金海叔,刚才是我不对,其实我也不是跟你客气,在我心里,我也是把你当成我亲叔来看待的!”

    吴金海高兴的说道:“呵呵,庆东,你等一下,我马上就过来!”

    吴金海去了屋里之后,很快就拎着两瓶剑南春和一条芙蓉王走了出来,说道:“援朝当时是在四川当的兵,他最喜欢喝的酒就是剑南春。”

    剑南春和芙蓉王在双山镇的老百姓来说,都是顶级的好东西了,一般情况下,只有家里来了贵客,或许才会舍得喝一瓶剑南春。而吴金海为了陈庆东的事去看望王援朝,一下子就提出来两瓶剑南春,还有一整条芙蓉王,除了吴金海的家里确实殷实之外,这也说明吴金海确实个很重感情的人。

    陈庆东对吴金海伸出了一根大拇指,赞叹道:“金海叔,看的出来,你跟援朝叔绝对是好兄弟,好哥们!”

    “那是肯定的!”吴金海呵呵笑道,“庆东,咱们走吧,带你去见一见我那个老伙计!”

    在去王援朝家的路上,吴金海又忍不住给陈庆东讲了一些王援朝的生平事迹,其中关于王援朝坐牢的事情让陈庆东印象深刻。

    据吴金海所说,大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当时在县城里出了一件事,当时有一个姓钱的年轻人,是个酒晕子,喝了酒就喜欢打老婆,每喝酒必打!那个时候,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还很低,而且那个姓钱的小子的爹还是县里什么单位的干部,他老婆的爸妈却是平头老百姓,所以他老婆挨了打一般都是忍着,根本就不敢反抗,也不敢跟娘家人诉苦。公安局的人更是不管这种家庭琐事,就算是报了警没用。

    由于没有人管,那个姓钱的小子也越来越变本加厉,后来又一次竟然喝醉了酒之后,不知道犯了什么羊角风,竟然把一盆热水泼在了他老婆头上,差不多给他老婆毁了容!

    他老婆的家人知道这件事之后报了警,这个姓钱的小子已经是涉嫌犯罪,不再是家务事范畴,所以经常把他给抓走了。

    不过,不知道这小子走了什么门路,最后竟然没有判刑,只是在看守所关了几个月,就给放了出来,给那个女的离了婚,好像只赔了几百块钱,就算了事了。

    就在那个姓钱的小子放出来之后不到一个星期,那个被毁了容的女孩子就喝农药自杀了!

    那个女孩子的爸妈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整天去县政府上访,要求重新审判那个姓钱的小子,但是法院最终也没有在重新审理那个姓钱的小子。

    这件事当时在柳林县闹得很大,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那个时候正好是个夏天,由于家里没电,所以大家都喜欢在晚上出来聚在一起乘凉,闲着无事,便都议论这件事情。

    王援朝便也知道了这件事情。

    其实,王援朝跟那个自杀的女孩子以前根本就不认识,可以说是非亲非故。但是他听说了这件事以后,就一个人怀里揣着一把刀子跑到了县城,打听清楚那个姓钱的小子住在那里之后,就埋伏在了他家门口。

    据说,王援朝一直在那个姓钱的小子家门口埋伏了两天连夜,才终于找到了一个最好的下手机会!

    在一个月黑风高、天气沉闷的夏夜里,姓钱的小子又喝醉了酒,一个人醉醺醺的回家。

    在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在旁边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已经埋伏了两天两夜的王援朝像是个豹子一样站了出来,在确认了姓钱的小子的身份之后,毫不犹豫的在姓钱的小子肚子上捅了两刀,又在他脸上划了一刀。

    然后,王援朝就头也不回的直奔公安局,自了。

    当时也不知道是王援朝捅人的时候,把火候拿捏的足够好,还是因为那个姓钱的小子命大,那小子没有伤到要害,保住了一条命,但是脸上一道将近二十厘米长的刀疤却彻彻底底毁了他的容!

    王援朝也以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移交检察院!

    这件事出来以后,立刻引起了满城的轰动!

    那个自杀的女孩子的爸妈带着家族的人去县政府请愿,要求从轻处罚王援朝。而由于之前姓钱的小子喝醉酒把妻子毁容,并且导致妻子自杀事件已经闹得满城风雨,所以这件事出来以后,民间舆论也一致要求从轻处理王援朝。

    这件事越闹越大,后来省报也进行了专门的报道。

    由于姓钱的小子没有死,又考虑到王援朝特殊的杀人动机,听说还有大人物打了招呼,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柳林县法院最终判了王援朝三年有期徒刑。

    王援朝从监狱里出来以后,才收养了那个弃婴,从此再不惹事,安安静静在吴庄过起了小日子。